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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漠視他人看板直擺 專拆青年布條邊放~

給新北市朱立倫市長的公開信
青年返鄉參選大不易(三)

前篇「問出來的位置」的帆布條,在裝設後幾天,我就接到環保稽查員李先生的電話,說有民眾檢舉你的布條,請於隔天中午前自行拆除,若中午前未拆除,將由清潔隊逕行拆除。所以228假期,路過此地的朋友看不到我的帆布條。

我問稽查員說這是私人工地的牆面吔,並未佔用公家場地,而且我也取得業主的同意才擺放的,為什麼要拆。稽查員回應,根據規定無論公家或私人場地,相關不合規定的廣告物皆需拆除。

我又問,既然您說不合規定的廣告物皆需拆除,在同一地,其他候選人的廣告看板已擺放一、兩個月,除了因強風毀損的,其餘的為何清潔隊不逕行拆除。他回應,清潔隊只拆除150公分以下廣告物,以上屬工務局權責。

那我再問,那我的帆布條應該超過150公分啊!李先生再回應,喔!沒有,只要是圍牆就屬於清潔隊拆除的範圍。我說,同一地吔!為什麼只拆我的帆布條,不拆大型看板。他又回,大型看板屬於工務局權責,他們已盡通報之責。

對此,我真的不知道要說些什麼,只能跟想要返鄉參選的青年說,這真的不容易!而且您的積蓄要多存一點。怎麼說呢!積蓄多一點才能做大一點的看板,這樣你的看板才不會被清潔隊拆除,工務局要拆時,選舉可能已結束。

我從來沒有要求社會應該給於青年有特別的待遇,但至少應該有公平的競爭環境。如果同樣的規定,遇到不同的人、不同的單位、不同的區域而有不同的結果,這就是不公平的對待。

我知道行政單位要依法律、規定執行相關業務,且因不能規範所有情況,所以有行政裁量的空間。但如果這個空間被濫用,不管對象為何,這就是另一種不公平的環境。

我曾經在地方政府服務過,我也深信新北市朱立倫市長並不會知道各鄉鎮(區)發生的事。因此,我要告訴您,公開的跟您說,您的行政團隊所做的作為。如果這不是不公平對待,何謂公平。

新北市相關廣告物規定連結如下:http://www.law.ntpc.gov.tw/_file/1962/SG/37372/D.html

103年3月3日晚上九時增修,文字修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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